“刑事合规体系”是什么?看这起典型案例!
昨天微信偷偷上架了
六款新的表情包
为社交语言增添了新姿势
昨天,一场“高大上”的新闻发布会
在江苏省检察院媒体中心举办
主题是“优化服务举措·护航民企发展”
那这场发布会为大家
解锁了哪些护航民企的新姿势呢?
巧了
苏州检察机关也有新姿势加入
一起案件成功入选典型案例!
如果让小编挑选表情包
下面这两个新表情应该是最合适啦
▼▼▼
翻译一下就是
案例又入选啦!
听说一家涉案企业
建立了“刑事合规体系”?
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Y公司、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督促涉案企业建立健全刑事合规体系
一、基本案情
Y公司系从事精密无缝钢管、高压油管制造、加工、销售的民营企业。唐某系该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2016年1月至2016年11月,Y公司、唐某以骗取税款为目的,在无真实运输业务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7份,虚开税款合计人民币18.6万余元,上述发票均由Y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案发后,Y公司补缴全部税款。唐某主动向侦查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二、检察履职情况
2019年10月28日,侦查机关以Y公司、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某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Y公司存在财务管控不规范、内部管理有漏洞、危废处理不合规等刑事风险点。检察机关针对上述风险点,向税务局、安全环保局、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进一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2020年1月14日,检察机关建议Y公司在财务制度、危废处理、日常管理等方面加强刑事合规建设。Y公司邀请企业刑事合规专业律师担任公司独立合规审查专员,对公司进行合规评测,围绕企业运管、生产经营、财税申报、环保处置、应急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20余项。
2020年4月27日,检察机关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侦查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参加。与会人员一致认为,Y公司、唐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虚开的税款数额不大、情节轻微、及时补缴了全部税款,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可以对Y公司、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次日,检察机关依法对Y公司、唐某宣告相对不起诉决定。
三、发布意义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刑事合规体系。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企经济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涉案企业在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税收缴纳等方面存在刑事风险点的,从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避免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角度,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向涉案企业提出加强刑事合规管理的建议,助力企业建立健全刑事合规体系,完善预防、发现和制止刑事犯罪的内部控制机制,增强企业刑事风险防控能力。
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企业刑事合规的有机整合。针对当前有的企业不重视刑事合规管理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企业刑事合规的有机整合。对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且认罪认罚的涉案企业,积极建立健全刑事合规体系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激励企业完善内部治理,加强刑事合规管理。
2019年以来,张家港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服务企业刑事合规检察监督工作,对所有涉企案件开展合规风险审查,分析案件暴露问题,研判企业合规建设存在不足,把加强合规体系建设作为检察建议必要内容,引导企业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相关理论研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立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六家试点单位之一,相关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企业刑事合规与司法环境优化研讨会”作交流发言。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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